据市场调研公司估测,中国每天未经许可的短信广告约为10亿条左右。这里还不包括诈骗、办伪证、推销不法商品等短信息。在垃圾短信的制造大军里,利用“群发器”、个人手机发送的,最多只能算是游击队。更多的是与运营商合伙挣钱、披着合法外衣的“正规军”。追根刨底,见利忘义的运营商,已经由“绥靖政策”转成为垃圾短信的最大源头。
现在通过移动运营商网络授权许可可以大规模向用户发送短信息的渠道有两条:其一所谓的“企业短信”,其二是持合法证件接入移动网络的信息服务商。
今年“两会”期间,央视披露了分众传媒某些分支机构发送垃圾短信的新闻,社会舆论哗然。这里用的就是“企业短信”渠道。
“企业短信”实质是短信息批发。移动运营商用较低的价格把短信息发送权利批发给零售商,零售商再加价批发给需要大量群发的用户,形成链条。有的零售商利用与运营商的关系,以较低价获得发送权,还二次批发、三次批发。在这个链条中,源头移动运营商是在推销自己手中的网络与用户资源,最大的受益者自然也是运营商。普通用户短信息发送一条成本为0.10-0.15元,批发来的一般会有0、05-0.08元左右。大的批发商从运营商处拿到的价格根据量的大小会有浮动,最低据说只有0.02元。有些城市还有 “小区广播”等用户进入一定范围内就收到短信息广告的自动发送模式。分众传媒滥发短信息事件暴露后第三天,中国移动的新闻发言人表示,封闭了分众传媒这几个分支机构的发送端口。并要“发现一个,查处一个”。但为什么全国大大小小数以千计的此类短信息商贩仍在活动?原因恐怕还是要看收益的大头究竟为谁所得了。
以信息服务为主的增值服务,是移动网络提高附加值的重要渠道。2000年后,中国移动、中国联通和后来的中国电信、中国网通学习日本DOCOMO,建设统一接入平台,动员社会上有条件的单位、企业加盟,作为信息内容服务商(ICP),把80%以上的收入留给企业,作为优惠条件,大力开展移动网络信息服务。到2004年、2005年,信息服务市场成熟了,但ICP恶意圈钱已成社会一大公害。运营商趁需要“大力整顿”之机,把肥美的业务拢到自己的某个口袋里,接着运营。
据专业研究机构艾瑞调查公司(iResearch)统计分析,移动运营商来自短信息为主的增值业务收入自2004年突破300亿、达到341亿元后,仍在迅速提升。今年肯定会在千亿元以上。移动运营商的增值业务收入,均已超过总收入的10%。面对这块巨大的肥肉,有企业逐利性的运营商,不可能无动于衷。而对运营商中具体管理者来说,这是灰色收入的广阔地带,也不会轻言放弃。
这种渠道霸主与短信息制造发送者同为利来、狼狈相与、坐地分钱的关系之下,拒绝垃圾短信、保护消费者利益就无从谈起。
享受“垄断”市场者该不该承担社会责任和义务?谁来问责运营商?

蓑衣客 绘
上文提到的高先生有这样的疑问:“我的手机稍有漫游,移动公司漫游费用就不会少记一分。坐飞机到再远的城市出差,一开机打电话就是长途。据说很多项目是以秒计算。难道说就只有短信息控制不住?让移动公司的人下饭店,端上来一盘菜加一只苍蝇,他们会连菜加苍蝇一起吃了还乖乖交钱?现在5亿手机用户就是在花钱吃移动公司夹带苍蝇的菜。”
垃圾短信已成国困扰半数国人的一大公害。喊打之声,年复一年。2004年4月19日,信息产业部发布了《关于规范短信息服务有关问题的通知》,2005年,开展了全国性ICP整顿、垃圾短信发送打击等。2006年初,信产部又针对垃圾短信专门公布了举报电话12300。2007年2月,在信息产业部一次工作会议上,又针对手机实名制的管理提出与相关部委加快制定短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今年“两会”刚过,新成立的工业和信息化部就透出信息: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务院新闻办、公安部起草的《通信短信息服务管理规定》正在报批,明确禁止发送违法内容和违规发送垃圾短信行为。同时还起草了新的技术标准。
短信息自2000年大规模运营,到今年共8个年头。打了4年,甚至动用公安,发动群众,但结果却是逾打逾滥,到底为和打不到“七寸”?
“从系统的独立性和技术专业性说,垃圾短信的控制与消除,移动运营商应起主要作用”。参与垃圾短信治理和经济案件查处的合肥市公安局经济案件侦察大队一位负责人告诉记者,移动的运营网络是非常独立的,公安去查个用户数据还得有高级别机关的介绍信等手续,网络情况无法了解,更不可能让外单位介入。所有垃圾短信都是从移动网络上发出去的,发送来路他们更清楚,控制技术由他们掌握。运营商把不住“进门”,看不住“总闸门”,其它职能部门只能望其兴叹。
肥西县公安局一位干警说得更为形象:“如果垃圾短信是赃物,移动运营商就是销赃者。因为每发一条短信息,他们总是有一毛钱左右的收益。”
资深律师、安达律师事务所所长马军指出:“享受利益必然要承担义务。中国的移动运营商,无论是牌照发放还是运营,都是相对垄断。网络也是封闭和垄断的。企业因垄断而获得高额利润,管理人员既拿国有垄断企业的高薪酬,又享受行政级别。这种情况下,无论从完善网络还是净化产品角度,都是有责任的。况且,垃圾短信的发起者很多是要给移动运营商交钱的。在得利的情况下传播、扩散危害社会的东西,你说能够躲避过去吗?只是这是新出现的问题,是社会公害,个体如要起诉,还难以提出赔偿要求。在国外,就有公诉烟草公司而获得巨额赔付的案例。”

朱慧卿 绘
企业家出身的合肥市人大代表王家文分析:“一个出售的产品,要经过上百道工序,甚至有上万个零件。如果产品出问题,最终产品出售者要负责任。至于是否向上追溯,就是出售者的事了。我们现在是交钱购买移动运营商的产品,饱受垃圾短信之苦,就冤无头、债无主了?”
移动通讯网络有极大的特殊性:一点接入,全网服务。同时,全国是有机的运营整体,控制某一点,基本上没有作用。更重要的是移动运营商“金多位高”,单一的手机用户与之相比,轻重严重失衡,无法较真。但既然其产品已成涉及“祸害”近半数国人的公害,那么到底谁又该来问责移动运营商呢?
写作此稿时记者又收到多条垃圾短信,骗汇款的、贩黄的、卖废品回收产品的,五花八门。(记者 偶正涛)